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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体育“AI文生图”版权归谁?聚焦人工智能“成长的烦恼”

发布时间:2024-01-17 15:10浏览次数: 来源于:网络

  目前,人工智能势头迅猛,各国争相发展。但是伴随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成长的烦恼”。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一起“人工智能生成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也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案件。

  画面中的图片叫“春风送来了温柔”,是李先生用AI绘画软件制作的,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时注明有“AI绘画”等标签。但刘女士将这张图片用作自己的诗文配图在网上发布时,图上却没有署名水印。李先生认为,这样直接使用自己的成果,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把这张图片作为配图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中,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去除水印的行为,则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 朱阁:现在我们有了更智能的软件,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智力投入越来越少,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继续使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这样的创作,保护这样的传播。

  法官告诉记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图片时,如果能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上面这个视频中,一个工业园区发生了火灾,可以看到,整个园区被浓烟覆盖,现场火势很猛烈。这个画面,很容易让人紧张,毕竟谁都不愿意这样的危险出现在自己的身边。

  这个视频已经被证明是假的,是有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技术,将网络上多段不同视频剪辑拼接做出来的网络视频谣言。

  浙江警方日前破获了一起利用AI技术制作虚假视频、编造网络谣言的非法牟利案。这个团伙为了吸粉引流、牟取利益,利用AI合成技术自动生成虚假视频,通过平台返利的形式,非法获利4万多元。截至案发,他们已经编造虚假视频将近2万个,其中20个造成了恶劣影响。

  警方告诉记者,眼下,通AI合成技术,大大降低了虚假视频的制作门槛。不久前,山东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造谣引流网络水军案。这个传媒公司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爬取境内外短视频内容,编造敏感社会事件,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他们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多达4万个,虚假帖文信息达到了80多万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在内容端,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和生成式大模型,可以非常容易甚至能够一键生成文本、图片、视频、音频信息。一方面在制造谣言上更方便了,另一方面在识别和监测谣言上更困难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特别想知道,善于学习、比人类还聪明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们,对此又是什么样的看法呢?于是,记者找来了目前市面上关注度比较高的几个大模型,进行了一次特殊的“人机采访”。

  问:如果你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被用作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你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AI大模型2:人工智能模型无法产生自己的意识,使用其所提供信息的个人或实体,需要对行为来负责。

  在这个问题上,三个大模型给出的回答基本一致,都认为自己生成的内容不能完全属于原创作品。

  AI大模型3:主要取决于使用方式。作为AI工具被使用,版权可能归属于用户;作为一种创作工具被使用,版权可能归属于大模型。

  加快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成为行业共识。那么,面对不断迭代的新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所出现的作品版权等问题怎么解决?人工智能如何在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人工智能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来听听专家给出的建议↓↓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人工智能研究测评事业部总经理 庄金鑫: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属于新生事物,对一些明显侵权的行为要划定红线,而对于训练数据版权合规、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享有版权的独创性要求以及版权认定归属这些重大问题,也需要尽快进行政策法规引导。

  专家告诉记者,目前人工智能版权存在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过程中,涉及使用那些拥有版权保护的内容进行算法模型训练,是否构成侵权?其次,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到底有没有版权?如果有,归属又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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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主任 李文宇:并非所有的人工智能生成作品,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它应该遵循我国(现行)著作权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则,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属于作品进行客观判断。实践中也应该从促进创新和平衡产业的发展角度出发,去考量权利归属的最佳方案。因此,立足于我国实际、运用我国法律话语体系,明晰我们国家制度规则的相关内容。

  我国在2017年7月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其中指出,要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应通过对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深入探讨,为智能社会划出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边界。不久前,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管理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平台如果发现信息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平台要主动采取必要措施,而且要及时地备案,向有关部门去报告。一旦用户发现了内容可能出现违法性或侵权,每一个人都可以向平台去提出删除、提出举报,平台要把这个渠道做好之后,可能才能不断地完善,使产生的内容既准确又真实合法。

  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数据安全等问题,眼下还有不法分子为了牟利,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诈骗,尤其是利用“AI换脸”来冒充熟人诈骗。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生成式人工智能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风险没有完全暴露,应用前景难以估量。要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沈括:我们国家将人工智能立法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相信会有关于人工智能本身的主体责任、合规义务等一系列重要元素的规定。在司法层面已经有一些新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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